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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民间投资是坊间的热门话题。近日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当然,这一政策的具体实施效果还有待观察,但发展民间中小金融机构,却是一件旨深而意远的事情。

如果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主要不是表现为一二线城市的进一步扩大,而是中小城镇的扩张,是其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其服务大城市功能的多样,那么我们可以期待会有许许多多中小城镇的中小型服务性公司的涌现。

这些中小型服务公司同样需要大量中小型的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的服务。为应对中小金融服务的需求,监管部门应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让更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设立起来,为中小企业服务。要做到这一点,就更需要民营资金的参与。可以说,中小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关乎中国经济未来的转型与发展。

大量的民资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是否会成为未来中国经济一个重大的风险源呢?确实,在过去20—30年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民资的金融机构由于关联贷款、关联交易等,让金融机构承担了大量呆坏账,影响了金融体系的正常运作,监管部门为此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与时间,清理整顿有问题的金融机构,加上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对经济体系伤害的情形,仍历历在目,决策者或相关人士难免心有余悸,因之形成一种共识:金融风险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要把风险控制在萌芽中。

其实市场经济中,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风险是市场经济的内在特点,如影随形,并不能革除。政府与监管部门的最主要职责是预测、预防和控制系统性风险,而不是杜绝所有的风险出现。就像政府不能保证所有的企业都挣钱一样。更重要的是,不能因为我们预计存在风险,即可能会有中小型金融机构因为从事或参与某种业务而倒闭,而拒绝所有金融机构从事该业务。这些业务是经济发展所必须的。

具体来说,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风险通常较高,专门从事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如果经营管理不当,对区域经济或经济周期的变化判断失当,就很有可能导致破产。但是,小微企业在就业与经济发展中承载了极重要的功能,我们显然不能因为小微企业的风险高,就放弃为他们服务。

包括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在内的金融危机史告诉我们,系统性的危机并不是中小金融机构带来的,相反,危机正出自那些被认为具有现代风险管理系统的大型金融机构。实际上美国在危机前与危机后,直到今日,基本上每星期都会有小型银行倒闭。

如危机发生后的2010年有157家倒闭,2011年有97家倒闭,今年至今仍有21家银行倒闭,有931家问题银行处于密切关注中。但是这些小银行的倒闭对美国整个金融系统的影响可谓波澜不惊。

关注系统风险,允许每年有一些中小型金融机构倒闭,应该是新时期下金融监管的应有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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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翔

叶翔

82篇文章 4年前更新

国元证券(香港)首席经济学家,汇信资本董事总经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994年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职香港证监会中国事务总监,中银国际执行董事,香港金融管理局高级分析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外资司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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