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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比是当下用以限制因贷款扩张而带来货币扩张的工具;降低存准率可鼓励直接融资市场发展

  如果把整个商业金融体系比作一部生产机器,央行的基础货币是生产所需的投入,经加工后得到的广义货币是产出。一元的投入会有多少的产出,取决于机器内的结构。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存款准备金率(下称存准率)。依照货币银行学教科书,不计现金漏出,理论货币乘数是存准率的倒数,即存准率是20%,货币乘数是5。货币乘数与存贷比似无关系,但实际上存贷比也是金融体系内部结构的一部分,对货币扩张也有影响。

  简单起见,假设基础货币是10元,商业银行只有存款与贷款业务,法定存贷比为75%,则最大的派生货币是40元。商业银行有8元为在央行的法定准备,2元是超额准备。如果存贷比是85%,则最大的派生货币是50元,10元为法定准备,无超额准备,存贷比无约束作用。

  由此看到,在商业银行只有存贷业务时,当存贷比小于1与存准率之余时,货币扩张实际上是受存贷比的约束,而不是存准率。当前的1与存准率之余是79.5%,而存贷比是75%。这是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希望提高甚至取消存贷比的原因所在。

  现实中,商业银行除了贷款,还有许多非贷款资产业务,如票据融资、购买债券、信托等业务,不受存贷比的约束,只受存准率的约束。对商业银行来说,一笔负债存款是用于贷款业务,还是用于非贷款业务,既取决于收益,也取决于存贷比要求。换言之,当存贷比已达到75%时,即使商业银行在央行仍有超额准备金,也不能发放贷款,只能用于非贷款资金业务。

  如果商业银行更愿意发放贷款,说明贷款给银行带来的风险收益超过了非贷款资金业务。反之亦然。因此,当商业银行的存贷比还没达到75%的上限,而商业银行仍然愿意发放非贷款资金业务,说明后者的风险收益超过了前者。

  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与非贷款资金业务之间的选择的行为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各领域市场化程度之不足,但同时也为央行调控经济与金融,特别是在促进中国经济与金融结构性改革与发展上提供相当的政策空间。

  从央行角度来说,如果商业银行总体已经达到存贷比上限,商业银行仍有较多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与备付金的超额准备金,这说明经济发展或者对非贷款资金业务需求不旺,或者存在制度性的障碍限制了非贷款资金业务的发展。反之,如果商业银行总体的超额准备金虽然不多,但存贷比与监管要求仍有较大的空间,说明非贷款资金业务需求旺盛。

  这样,在资金与信贷市场发展不成熟的背景下,在既定的全社会融资规模目标下,如果要抑制间接融资,就可以强化存贷比的限制作用,通过下调存贷比,比如,从75%下调到74%,限制因贷款扩张而带来的货币扩张;如果要鼓励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就可以通过降低存准率,为更广义的货币扩张或多样的金融产品提供发展空间。反之亦然。

  按照中国目前75%的存贷比法定要求,如果商业银行的备付金是3%,当存准率达到22%时,在当前的金融格局下,意味着商业银行的非贷款资金业务必将难以发展。换而言之,在目前中国的金融体系结构下,中国的法定存准率上限应该是22%。否则将对金融业的正常健康发展不利。

  存准率、存贷比的组合变化伴随着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存贷款利率结构的变化,将影响不同金融市场的扩张、不同金融机构的盈利性以及实体经济运行。因为中国已存在一个有一定广度与深度的直接融资市场。如果由于存准率与存贷比的限制,使得商业银行可用于直接融资的空间过小,直接融资市场就会尽量吸收通过间接融资渠道得到的资金,使得商业银行因信贷扩张而派生的货币下降。

  本文发表于 财新《新世纪》 2012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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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翔

叶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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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香港)首席经济学家,汇信资本董事总经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994年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职香港证监会中国事务总监,中银国际执行董事,香港金融管理局高级分析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外资司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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